青岛公积金封存半年后提取流程

1、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公积金存折或联名卡和身份证等到银行住房公积金网点提取。

3、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离退休证、身份证等。

4、可直接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公积金封存满半年后怎么网上提取

您可以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使用个人账号密码登录,进入“我的公积金”页面,选择“提取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即可。

审核通过后,公积金中心会将提取金额打入个人银行账户中。

天津公积金封存半年怎么取出来

如果您的天津公积金账户已经封存满半年,并且符合以下条件,您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账户封存满半年。

夫妻双方未负有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或夫妻双方有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但当前账户余额小于最近1期月还款额。

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申请提取公积金:

准备相关材料:您需要准备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以及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如果需要)。

前往公积金管理部办理:您可以前往本市任一公积金管理部进行办理。如果您的账户状态不为“解除劳动关系封存”,还需要提供职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电子渠道办理:如果您已经进行了电子公积金签约,且公积金账户为解除劳动关系封存状态,那么您可以在电子渠道进行办理。具体流程可以参考天津公积金官方网站或APP的相关指南。

在提交申请后,管理部或分中心会审核您的申请材料并决定是否准予提取。如果准予提取,您将收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告书》,并可以凭相关材料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