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收到法院传票有什么后果

对于传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建议当事人在接到法院传票时及时应诉,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如果你接受到法院的传票,你却一直不去的话,法院并不会因为你不去就不判决案件。对于法院的传票,如果长时间没有接受的话,就会当做你已经收到了。所以,这个案件就相当于你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律师,也没有出席就已经把案子结束了。可想而知,在这种情况下,作出的判决是对被告人多么不利。

《民事诉讼法》109条规定:法院对必须到庭的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规定表明,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

在程序上,被拘传被告必须是通过了两次传票的传唤,也就是说,在采取据传之前,法院必须发两次传票。正当理由是指不可抗力的事由货事实使被告无法预见或者无法克服困难,只有在没有这些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可以拘传。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法院传票不签收可以吗会有什么后果

可以起诉,但是你需要在诉状中载明被告姓名、名称、住址等身份信息,即要有明确的被告!

起诉后如果被告无法联系到,法院送达传票会耗费大量时间,法院传票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

如果被告不签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

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如果找不到被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第九十二条规定: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

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送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或规则:

(1)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

(2)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起诉或上诉的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的,应当说明出庭地点、时间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决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裁判是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人民法院。

(3)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4)人民法院应当在案卷中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

公告送达完后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等判决书生效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扩展资料:

收到法院传票要积极应诉,避免消极殆战。

接到传票最好要签收,拒签只会在之后的诉讼对己方不利。

签收传票后,一定要第一时间亲自到发出传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包括但不限于只收到传票,其他材料未于传票一同寄出的),可以查看对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起诉状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资料,以便在应诉甚至反诉的时候针对对方的证据来反驳。

还要去获取己方参与诉讼的相关材料:权利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