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新生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

1、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开具贫困证明(需要村、镇、县3级民镇部门盖章),然后在到当地的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

2、在学生支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时需要提供一下材料:

(1)借款人及其家庭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借款人及监护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大一新生即录取通知书;在校就读的大学生用学生证和学校发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3、上诉材料上交以后,支助中心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会让借款人去银行开设个人账户,然后与国家签订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以后支助中心会开具一个回执单,带回学校交给学校办理的相关人员。

4、其余的交由学校和户籍所在地支助中心办理了。

具体明细:

1、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网站和省学生资助网站均可下载,也可到院各学部领取)2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表一),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3、县资助中心现场审查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申请表一式二份,县资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档,县资助中心预留一份并最终提交给国家开发银行。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学籍证明复印件存档;4、通过县资助中心审查后签订合同程序: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并向借款学生提供合同回执,用于借款学生到高校报到时证明其已经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以及用于高校填写借款学生学费、住宿费、高校账户信息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后确认该生已入学;5、合同签订后,县资助中心提示学生及时到当地农信社办理开户手续;6、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学生保留合同正本一份(新生附回执),共同借款人保留合同副本一份。县资助中心存档合同正本一份,预留合同正本一份并最终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并正式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评确认函后生效;7、县资助中心汇总本县借款学生借款信息后分别向省资助中心和代理行提交《××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纸质文档及电子件一份);8、当地农村信用社根据学生申请,为借款学生开设个人账户;9、省资助中心收到县资助中心《××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后,将各县汇总表以及本省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总额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落实相关资金安排;10、借款学生(新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含回执)到录取高校报到,由各高填写回执,加盖公章(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确认该借款学生报到,并按本校学费、住宿费收费额度填写要求划款额度。学费、住宿费划款总额如超过贷款额,按贷款额填写,不足部分由借款学生补足;11、借款学生(新生)将国家助学贷款回执(一式两份)邮寄回本人所在地的县资助中心;12、县资助中心将根据本县回执更新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包括电子件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各一份),以及按汇总表顺序整理后的借款学生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高校回执(各一份)一并提交给省资助中心;13、省资助中心汇总本省各县汇总表及相关档案后,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14、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贷款委员会对省资助中心汇总的贷款总额进行审批,并向省资中心出具贷款审批确认函(附加盖公章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15、省资助中心通过县资助中心向代理行提交贷款确认函及《××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16、代理行收到贷款确认函和《××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按操作程序办理借款学生借款手续并代扣资金至各高校账户;17、学校收到上述款项后,向借款学生出具相应的收据或发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

注意事项: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中的贷款年限是指助学贷款的最长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流程

1.借款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进行注册,填写相关内容。

2.借款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申请,申请成功后不用打印申请表。

3.(1)借款人完成注册和申请后,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监护人或者亲属)一起携带各自身份证、户口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2)县市级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审查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录入其它有关信息;

(3)打印并签订借款合同,贷款受理证明、回执单交学生带回活动中心资助科报到;

(4)回执单盖章后交学生,并在回执单上标注日期前寄(送)达县市级学生资助中心。

助学贷款资金一般于每年11月底到账。

资料扩展:

为做好2020年生源地助学贷款首贷、续贷受理相关事宜,我校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有关要求,组织各学院召开关于助学贷款的主题班会。各班分别从贷款政策、贷款申请、合同签订、贷款发放、就学信息变更及毕业确认、贷款偿还等六个方面进行解读。此外,在班会上还强调了助学贷款的组成和重点内容,极大加深了同学们对助学贷款的了解程度。